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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煤炭报》:樱花水蜜桃视频孙疃矿效能问责“四种现象”干部
2021-06-25 08:54  

孙疃矿效能问责“四种现象”干部

本报讯 日前,安徽樱花水蜜桃视频孙疃矿制定出台了《对工作落实不力实施效能问责的暂行规定》,从问责对象、问责情形、结果运用等方面,提出了更高标准、更为严格的要求。

暂行规定圈定了安全管理、技术管理、生产管理、作风建设四个方面工作落实不力的具体范围,实现了问责对象全覆盖。

在安全管理方面,暂行规定明确坚持一条“硬杠杠”,即违反集团和矿安全生产1号文件规定的,一律按文件规定严肃处罚问责。在作风建设方面,暂行规定划定了“四种现象”,即管理干部在安全管理中出现“不落实、慢落实、假落实、低水平落实”四种工作落实不力情况。

暂行规定要求,第一次出现“四种现象”的管理干部,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至500元的处罚,责令检查或组织约谈;第二次出现“四种现象”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管理干部,给予责任人停班学习的处罚,工资按待岗标准执行。同时,停班学习期间,该责任人不仅要正常完成矿、科区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下井数量,也要完成组织部门安排的学习任务;第叁次出现“四种现象”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管理干部,给予责任人组织召回的处罚。受到效能问责的直接责任人,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。

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管理干部实施效能问责,能够倒逼其转变作风,增强他们的执行力和争先进位意识,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。”该矿党委负责人表示。(陈更)

来源:《中国煤炭报》 2021年6月22日  2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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